一是申报条件。奖励扶助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二是扶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三是申请材料。主要提供申报表、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本人户口、配偶户口、子女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等必备材料;如有其他情况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指丧偶者或子女死亡的)、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指收养子女的)、农转城有效证件、符合照顾生育证明材料、银行账号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四是申报时间。 本人于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户籍所在地村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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