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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全盟为民办十件实事中,有一件实事牵动着很多人的心,让部分父母心痛之余得到了精神的慰藉和生活的补助,这就是“建立和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补贴制度”。今年,阿拉善盟将拿出66万元资金,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这一特殊群体的补助力度。
3月8日,记者从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从2007年开始,我国逐步开展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工作,2012年调整了扶助标准,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从原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由原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截至去年底,阿拉善盟享受这一扶助制度的共有30人。今年,阿拉善盟盟、旗区财政按1:1比例匹配资金,拿出66万元为这些失去独生子女或独生子女伤残的父母提供更多的补助。其中,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夫妇女方年满49周岁,给予一次性精神慰藉费和生活补助费2万元;夫妇女方年满60周岁,给予夫妇每人每月1500元补贴。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力地促进了综合国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但据卫生部统计,中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全国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已经超过百万。“失独家庭”成为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生活确实需要社会的广泛关注。
建设和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补贴制度,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完善和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今年,阿拉善盟将此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利于缓解阿拉善盟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精神上获得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同时,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目前,阿拉善盟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补贴制度实施细则,届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将得到补助。(曹颖)
本文来源:正北方网——内蒙古人的新闻主页 原文地址:http://www.northnews.cn/2013/0312/10635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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