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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父母起诉卫计委立案再遭拒 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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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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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4 10: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新网】(记者 徐和謙)11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发出书面裁定,对一群失独(失去独生子女)者群体的诉讼代表人姜丽、于国庆和涂丽华,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卫计委)提起的行政诉讼,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姜丽、于国庆和涂丽华等诉讼代表人,是在11月21日获悉此一裁定的。对此裁定,居住在辽宁、投入失独家庭维权行动已经五年的姜丽告诉财新记者,失独父母们拟将于十日之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起诉遇阻
  此次失独家庭欲起诉国家卫计委的举动,源起于今年4月份,240多名失独父母群体的代表进京,要求卫计委对其申请国家行政补偿的要求,做出行政答复或决定。然而,当时卫计委只透过其信访部门为窗口,向家长们出具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并称 “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当时,不服卫计委此一答复的2391名失独父母,向卫计委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在其所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中,他们指出:失独者失去的不仅是自己的孩子,“更重要的是失去了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被赡养、被监护、被继承的法律责任义务人”。而这些权益的丧失,正是因为他们承担了计生政策的风险所致。
  他们还认为,“失独”的后果,不只是个人的不幸,而是已经转变为“为国家公共利益和政策风险的牺牲”;现有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制度”,并无法达成对失独这一“巨大牺牲”的弥补。
  然而,在卫计委发出的《行政复议告知书》中,仅告诉失独父母们可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请求复查、复核,其后卫计委便未再作答复。至此,这批失独父母便认定卫计委“以信访答复代替行政答复”构成行政乱作为;还认为卫计委试图以《行政复议告知书》终结复议程序违反《行政复议法》,并欲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但在今年8月间,北京一中院曾两度以“信访机构对信访人不具有强制力、对信访人的实际权利不产生实质影响”为由,拒绝处理失独父母群体对卫计委提出的行政诉讼,连诉讼材料都未予接受。直到9月3日,北京一中院才接受失独父母们提出的诉状,直到11月17日做出不予受理行政诉讼的书面裁定。
  争议维权路径
  北京一中院的裁定认为:失独家庭的补偿问题,属于国家政策问题,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而起诉人向卫计委申请国家补偿属于信访事项,信访处理行为本身,亦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此外,法院还认为卫计委回复失独父母所提行政复议的告知举动,并不实际影响失独父母的权利义务。因此,裁定书称,“起诉人和国家卫计委之间没有形成行政法律关系,本案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应不予受理。”
  对此结果,姜丽说,正因为“信访是一个特殊年代的产物,无法真正解决问题”,也无法形成一个具有普遍性、规范性的约束。因此,失独者群体才希望能够透过行政补偿程序或行政诉讼,要求卫计委撤销《信访答复意见书》,做出《行政补偿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补偿决定书》,厘清“失独父母能否享有国家补偿”的问题,并明确相关的法理依据。
  “如果我们不该享有这个权益,那好,请政府或法院明明确确地告诉我们:是依据哪一条、哪一款法律,我们为什么不该得到。现在天天说依法治国,不就是说什么都要有规矩、有依据吗?”姜丽和她所代表的失独父母们认为,失独者群体应是被卫计委行政行为影响了权益的“行政相对人”。因此,她质疑,因自身的公民权益受损而向行政机关提出补偿申请,“为什么不能走正常的行政程序,而非要让我们走信访程序呢?”
  另一位诉讼代表人、来自北京的于国庆告诉财新记者,北京一中院的法官曾告诉他,这项行政诉讼立案与否,并非个别法官所能单独决定。于国庆称,“法官向院领导请示了三次,说此案必须经院领导集中讨论才能决定”。
  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失独父母们正在筹备上诉事宜。■
本文来源:http://china.caixin.com/2014-11- ... utm_campaign=caixin

  财新实习记者盛梦露、记者赵晗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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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4 14: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诉、、、上诉、、、、申诉、、、、、上诉、、、支持、、、、支持。
很好,今天上网很顺利,不知道前几天怎么了?上不去网。
发表于 2014-11-24 19: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失独老人这社会上做特殊弱势群体,五年来,不断上访维权,申诉,上诉,申诉,上诉,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虽然有些同命人倒下死去,但维权的势头不断高涨!
呼吁政府兑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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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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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6 11: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博美美 发表于 2014-11-24 19:25
失独老人这社会上做特殊弱势群体,五年来,不断上访维权,申诉,上诉,申诉,上诉,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

只是需要一个承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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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05: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动物世界,弱肉强食。生不逢时,生不逢地。上当受骗悔恨终生。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重阳又逢儿生日。儿今也仅三十七,离开爹娘近二年。生不逢时被计生,白发送黑成失独。每逢佳节倍思亲,泪水涟涟忆爱子。
发表于 2014-11-27 15: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在东北网上看到黑龙江省大庆市已经接到省里文件,2014年失独家庭每人每月发给特扶金340元。值得一提的是大庆市发的扶助金不分城乡,都是每人每月340元。中国人什么时候,农民、城市人都能享受平等的“人权”呢?现在好多城市都在进行户口改革,不分什么城市、农村户口。国家计生委的文件是不是应该改一改了?
        关于同命人的上诉问题,必须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这个法律问题不但是中国,外国也是一样,就一个字“拖”。因为你老百姓不打官司,不上诉、申诉。法官他们就失业了。法官他们是希望我们申诉、上诉的,这样他们就不失业,就下不岗,还不能被分流。
很好,今天上网很顺利,不知道前几天怎么了?上不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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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9 14: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维权的路是很艰难的,让我们为了早逝的孩子,更为了我们这些年逾花甲的失独老人一起坚持,一起呐喊,为了尊严团结起来一起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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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我们一定团结起来,将这场维权路走到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4 09:14
爱在失独者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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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09: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shs_xu 发表于 2014-11-29 14:49
坚决支持!维权的路是很艰难的,让我们为了早逝的孩子,更为了我们这些年逾花甲的失独老人一起坚持,一起呐 ...

       s              我们一定团结起来,将这场维权路走到底

点评

我们的心情都一样,每次别人问起孩子心里难受,自己默默的走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4 09:21
我心里好烦,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害怕别人问孩子,每次看到和自己一样大孩子回家,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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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09: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飘逸 发表于 2015-1-24 09:14
s              我们一定团结起来,将这场维权路走到底

我们的心情都一样,每次别人问起孩子心里难受,自己默默的走开
我心里好烦,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害怕别人问孩子,每次看到和自己一样大孩子回家,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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