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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帮助失独家庭过上幸福生活。
我区提出对“失独家庭”女方年龄40岁以下,有自然孕育能力的,除采取定期走访慰问,提供免费心理咨询、健康体检、优生优育服务之外,提供每例治疗妇科疾病补助总额不超过3000元的优惠;对女方年龄在40-50岁之间,每户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特别困难的一次性可以补助3万元,同时,积极帮助他们进行 “人工受精”或“试管婴儿”实现再生育;为女方年龄50岁以上的夫妻双方购买大病保险,帮助解决经济困难和提供精神慰藉。据统计,我区现有女方年龄在40岁以上的失独家庭76户124人,其中女方年龄在49岁以下有再生育想法的4户7人。其中女方年龄40-48岁实行每人每月补助150元,49-59岁补助470元,60岁以上每人每月670元,建立健全对失独家庭的长期帮扶机制。
〈记者邱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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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区电台 | 编辑:江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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