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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 明年起广西柳州“失独家庭”最高可获月补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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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3 17: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刘山)《柳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实施方案》拟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市“失独家庭”只要女方年满49周岁,便可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夫妻每人可获得500元/月的额外扶助金。近日召开的2013年第十次柳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方案。  根据方案,凡具备柳州市本市户口,女方年满49周岁、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依法生育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的特殊家庭,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扶助的基础上,还可额外享受经济、养老、医疗、就业、教育、住房和关怀七方面的扶助。
  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每人每月由市财政额外发放扶助金500元;独生子女伤病残四级以上的夫妻,每人每月增加扶助金450元,直至亡故。此外,对女方年满49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给予为家庭成员每人每年购买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及住院补贴保险、免费健康体检等扶助。
  在教育扶助方面,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伤病残子女接受教育提供帮扶,除享受自治区、市政府已规定的各种资助政策之外,对于考取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的在校生,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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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2 19: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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