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卫静雯 通讯员 廖文波) 根据市、区计生协的相关要求,林和街积极开展“救助失独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活动。据了解,帮助对象为辖内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而且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1933年8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剩余一名子女或者合法收养一名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者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先到社区填写《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申请表》,街道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将上报至区相关职能部门。
据悉,此次帮扶救助失独计划生育贫困家庭3户,送去慰问金3000元,切实解决他们在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
上一篇:陕西宁强县失独家庭政策 236万元资金抚助下一篇: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