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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高度重视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工作,从今年10月1日起率先在全省创新实施失独家庭养老扶助。
第一,农村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精神慰藉费和生活补助费各1万元),城镇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
第二,为年满60周岁且未领养或生育子女的城乡失独家庭,享受特别经济扶助,即在享受一次性经济扶助的基础上,农村家庭夫妻双方生活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800元,城镇家庭夫妻双方生活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000元。结合省上新的扶助标准,淳化县再次调整扶助标准,对年满60周岁以上且失独后未领养或生育子女的城乡失独家庭夫妇,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生活补助,即农村家庭每人每月可领取生活补助900元,城镇家庭每人每月可领取生活补助1100元。
第三,政府在公益性服务、经济援助、医疗补助、创业就业扶持、优先安置养老、法律援助等方面,也对失独家庭予以扶助,全方位解决失独家庭后顾之忧。(淳化县政府办 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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