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金湖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县失独家庭进行专题调研。在召开的县政协九届二次全会上,提出要采取多种措施、关爱失独家庭,促进社会和谐。 失独家庭特指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其子女在青壮年时期因为疾病、事故、天灾等原因过早离世的家庭。该县共有失独家庭123户,涉及到全县85个村,占全县村总数的三分之二。全县123户失独家庭中,独生子女因疾病死亡的70户,因车祸死亡的28户,因其他原因死亡的25户,因疾病死亡的最多,占56.91%。他们为响应政府只生一孩号召而不幸失去唯一孩子,经受的人生打击和精神折磨常人难以想象,他们中有的因此陷入精神和经济的双重困境: 1、家庭人口结构畸形,缺少情感交流。失独父母因为巨大的痛苦而变得情绪消沉,不愿与人交流,甚至故意远离正常生活。 2、失独老人年龄偏大,基本生活困难。失独家庭父母中,大部分年龄在5岁以上,123户失独家庭基本都有帮助解决养老问题的需求。 3、家庭收入较低,没有致富动力。由于失独父母一般年龄较大,无法再生育子女,失独后,不少失独父母没有了干事创业的激情,加之能力匮乏,多数处于维持生活状态。 应通过经济扶助、精神慰籍和舆论支持等方式,制定和落实救助失独困难家庭的有关政策、措施,使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经济条件显著改善,自救能力显著增强,真正使他们的生活富足、身体安康,确保失独家庭得到充分关爱。为此我们建议: 1、完善关爱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将失独父母纳入基本养老范围;要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改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扩大付费报销范围;要对失独父母的养老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予以补贴;要推进城乡低保体系建设,在落实“五保”或“低保”待遇时要优先考虑失独父母等,通过确立相应的制度,改善失独家庭的物质生活,增加他们的收入、减少他们的负担,让失独父母能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为失独家庭撑起一把看得见、用得上的“社会保障伞”。 2、建立关爱失独家庭统筹协作机制。要建立关爱失独困难家庭救助的领导协调机构,将失独困难家庭关爱贯穿到计生奖励扶助、民政社会救济、劳动社会保险、工会特困职工帮扶、教育系统困难学生补助、妇联春蕾计划等之中,实现有机结合,资源共享,互相渗透,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统筹兼顾,协调有序。 3、落实关爱失独家庭精神抚慰措施。单纯的经济养老显然无法缝合老人们的精神创伤,更完善而专业的精神养老体系需要全社会共建。 一是推进党的温暖工程。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员结对爱心帮扶活动,创新推出多种形式、切合实际的关爱载体,进一步拉近党群关系,把党的温暖送到每户失独家庭成员的心中。 二是强化社会关爱帮扶。发挥社区、村(居)工作优势,协调有序地组织开展邻里关爱、逢年过节家访慰问等精神文明共建活动,通过年轻人对老人的尊敬与帮助,老人之间的体察与抱团,不断拓展公共精神乐园成长空间,千方百计让失独家庭正视丧子现实,走出封闭与绝望,鼓起生活的勇气。 三是组织志愿者队伍。引导和鼓励、支持民间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开展各种关爱失独家庭活动,如联系军人、大学生、青年等组成志愿者队伍,与部分失独家庭结成爱心对子,在情感上予以关爱和温暖,政府予以方向性指导,加强相关工作监督。 四是引导失独家庭自救。在养老保障不足的状况下,“失独”家庭要积极自救。在现阶段,互助网络更大的作用在于提供心理层面支持,通过将个人的心情倾诉出来,缓解丧子之痛。建议社会力量要积极参与,人口计生、妇联等部门要对这些家庭在微观层面上提供支持,对一些特殊家庭,必要时可请心理学专家介入,对因失独而造成心理创伤的特定对象进行治疗。(王志虎)
(责任编辑:王喆、仝宗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