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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回应“失独补偿”:补偿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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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社区QQ达人本站版主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4-28 11: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失独者,是指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同时他们大多年岁较大,很难再生养孩子。卫计委2013年数据显示,我国失独人口每年以7.6万递增。据相关学者估算,目前全国失独人口不低于100万。  新京报讯 4月21日,来自全国的240余名失独父母代表进京,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政策、表达诉求。前日,卫计委发布答复意见书,针对失独者提出“给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国家行政补偿”的要求,答复意见书中称“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失独者代表笛妈介绍,去年12月26日,国家卫计委在官网上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失独者群体发现,通知中没有提及行政补偿方面的内容,今年1月6日,几名失独者代表进京同计生委沟通,希望在行政补偿方面能给予明确答复。但截至4月下旬仍没结果,4月21日,240余名失独父母代表再次进京表达诉求。
  笛妈介绍,2012年6月5日,全国一百多名失独者向原国家计生委递交了《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集中表达诉求。此标志性事件让失独者群体首次受到广泛关注。从去年起,失独者群体曾有过两次集体签名活动,签名者均超过2300人。
  前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意见答复书,其中称,“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答复的最后表示,国家计生卫生委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扶助工作。
  ■ 专家说法
  政策对失独者应适当倾斜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建顺认为,就现行法律,失独群体要求行政赔偿或者说行政补偿都是于法无据的。
  杨建顺介绍,行政赔偿针对的是国家行政实施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行政补偿是指合法行为导致的损害。
  杨建顺说,应该正视的是,国家计生政策同失独本身并没有必然联系,这是一种偶然的结果。但是那么大的一个群体出现了,并且他们的疾病、养老都面临着种种问题,同时经历丧子或丧女巨大的悲痛,国家是有义务对他们实施救济或救助的,这也是责无旁贷的。
  杨建顺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最初需要出台政策支持,建立一套成熟的规则和标准,这个规则和标准建立了,长远来看就是要制定法律。而对失独者而言,制定相应政策时应该有适当的倾斜,这是国家对弱势群体责任的一种体现。但是说到专门立法,杨建顺认为,就目前来说并不现实。
  ■ 官方回应
  今年起失独家庭扶助金提高
  前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显示: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为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帮扶救助已做出制度安排,并不断加大扶助力度。但是,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意见书中称,国家自2008年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残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都可以领取特别扶助金,并于2012年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助关怀的政策措施。2013年起,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通知》,从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
  ■ 对话
  失独者笛妈:我们经历的应被记住
  诉求
  要求“行政补偿”
  新京报:这次进京表达诉求,核心问题就是关于失独群体的“行政补偿”?
  笛妈:是的,去年年底发的那个通知,只是把我们当成一般困难家庭对待了,对于这个认定,我们不能接受。
  新京报:不能接受的原因是什么?
  笛妈:我们不是一般困难家庭。通常说一个家庭贫穷、有残疾人士、失业、有重大疾病,这是自然原因造成的。
  但失独群体面对的困难,是国家独生子女政策造成的,实施这政策时,我们履行了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现在我们要政策保障这个权利。
  新京报:这个“行政补偿”还包含着身份的认定?
  笛妈:对。就是对独生子女政策受损害者的身份认定。
  新京报:这次来京表达诉求的有200多人?
  笛妈:我特别想跟媒体说,我们来北京反映问题,真的不是为“闹事”。碰到北京开两会或其他重大活动,我们都是避开的,不想让外界觉得我们在胡搅蛮缠。
  计划
  准备申请行政复议
  新京报:失独者们对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回复是否满意?
  笛妈:虽然没什么实际内容,但有了这个函,我们就能申请行政复议,按正常的程序走了。
  新京报:对“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的回复,你怎么看?
  笛妈:计生法第一条写着“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对我们来说,家庭幸福早没了,那“公民的合法权益”到底是怎么个维护法,这不能只是一句空话。没有规定,我们就等政策,如果涉及立法问题,我们再去找人大。总该有个说法。
  新京报:客观上,国家这两年确实出台了一些政策,各地方也有一些配套措施。
  笛妈:这个我们从不否认,还要感激很多人为推动这个事所做的努力。但是这还不是我们最终想要的,所以还要继续走接下来的程序。
  等待
  熬不起 尝尽老无所依
  新京报:生活里,最让失独群体担忧的是什么?
  笛妈:最恐惧的是等待,而且是未知的等待。现实是,大家年纪越来越大,没有监护人了,办个信用卡银行都不接待,人们常说老无所依,我们是彻底把这四个字的滋味咂摸透了。
  新京报:这种情绪会在失独者QQ群、论坛里传递、扩散或集中吗?
  笛妈:大家说得最多的就是熬不起。我们有过几次集体签名活动,上次是去年10月,我记得有2431人,这次再签,就只有2300多人了。
  有人心灰意冷了,也有10个人在这期间过世了。特别是有人过世,电脑前扑面而来的都是焦虑和恐惧,不知道下一个是谁。
  认同
  身份认定 意味着尊严
  新京报:各地单独二胎政策已开始实施,全面放开的呼声也比较激烈,这对失独群体会是个刺激吗?
  笛妈:失独群体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特别统一。有的很愤怒,一旦独生政策进入历史,经历者就会有这样的感受:时代进步了,很多人被碾在下面了。
  但我个人倒不那么看,政策放开说明社会在进步,也意味着后来人或许不必经历我们的痛苦。我唯一恐惧的是,我们所经历的这一切,不会被记住,这个我不能接受。
  新京报:“被记住”对很多失独者来说那么重要吗?
  笛妈:仔细接触这个群体你会发现,这里面好多人是衣食无忧,甚至家底殷实的。他们要的就是身份认定。“独生子女政策受损害者”的身份对许多失独者来说,意味着权利和尊严。所以相当重要。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卢美慧
来源地址:http://news.qq.com/a/20140427/0011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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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8 12: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屁专家与厚颜无耻官员狼狈为奸,信口雌黄!忽悠愚弄失独老人们,无赖透顶极至!晚上必做恶梦!准备给自己和家人收尸吧!
呼吁政府兑现承诺
发表于 2014-4-28 12: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b]既便一孩化是仁政,但造就出两亿多六崇一的小皇上,人流扼杀了几亿小生命,造成千万失独者及家庭断代。卫计委的官员们不反省赎罪,还道貌昂然,脸皮厚的无羞耻。冷血铁石心肠,煮不烂的鸭巴子嘴硬。狗屁专家帮狗吃食,成年累月的忽悠玩弄失独的年迈老人,天在看!亿万的冤魂会找你们索命的!你们再漠视失独群体,天理不容!小心自己和后人遭报应!!!b]
呼吁政府兑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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