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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6 14: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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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恨 (@xvliqing540206)
空有再说
长微博
我的圣诞不快乐
由各地政府随心所欲对失独者进行必要帮助是极其不合理的。
一.计生政策三十多年来,试问同一个市各区可以自定分区的计生政策吗?回答肯定是否定的。既然是全国统一的政策,那多在抚助失独者方面为什么要细分到一个很小的行政区呢?
二.失独家庭的产生有许多原因,其中许多意外,并非在户藉地产生,然后计生特殊家庭必要帮助是归属地管理的,这样做对事故发生地和户归属地管理是张冠李戴。
三.同一市区老城区与新城区的人口结构问题:老区老人多,失独家庭多,新区年轻人多,失独家庭少;经济发达地区自觉响应一胎政策的多,失独家庭多,于是老区和经济发达地区政府不愿帮抚失独家庭,抚助金可以少之又少,小的几乎可以说没有。而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失独家庭少,便可以大手笔进行抚助。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情况发生。试问,同一市区内的政府管员能自定工资待遇吗?回答肯定也是否定的,那为什么失独者在同一市区内,抚助金却可以相差近10倍之多呢?却经济发达地区行活水平越高当地政府越吝啬,帮抚资金越少,这样做合理吗?
四.国家统一政策抚助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有利对执政者进行监督,有利于防止滥用职权,行私舞弊。
五.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在生活照顾上,对失独家庭帮抚按很小的行政区域分,越细越好,这样便于责任具体,便于操作。但在资金问题上,必须由越大的行政区域统一调度,合理配置,才能实现公平合理性。
未经作者同意,我擅自将她的微博转载与此,希望与大家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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