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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俞琪 通讯员 哲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的家庭。为帮助解决这些家庭面临的特殊困难,浙江省民政厅、省计生委近日联合下发文件,明确了扶助措施。
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优先优惠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符合“五保”、“三无”条件的及时纳入供养制度,符合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应纳入补贴范围。其中,愿意进机构养老的,公办养老机构应优先接收,并在费用上予以适当优惠;选择居家养老的,社区及居家服务组织应给予特别关爱。
为满足失独家庭对于完整家庭的渴望,文件要求建立优先收养制度。在同等条件下,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办理收养登记,且免收捐赠款。
对于失独家庭的生活保障,文件要求建立社会工作介入制度,积极培育和扶持计生领域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高生活质量。
浙江正式出台
失独家庭扶助政策
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 有收养需要优先办理登记
培育扶植专业服务机构 符合条件享养老服务补贴
作者:俞琪 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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