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者之家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失独者之家交流群

社区广播台

查看: 4735|回复: 0

[浙江省] 温州将出台有关失独家庭政策

[复制链接]

1444

主题

1136

回帖

1万

积分

小王

社区QQ达人本站版主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2 19: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温州近期将出台关爱失独家庭政策
温州网讯 “别激动,你一定要坚强。”昨天,温州市副市长仇杨均接听市长专线时,安慰一位失独母亲,“对于因为疾病或意外夺走了孩子生命的家庭,我们也很痛心。”
这位家住鹿城区的市民,在2005年时失去了她的独生子,她致电市长专线,希望政府能出台一些实实在在的举措,关爱很难再生养的“失独群体”。
“市里的关爱失独家庭政策已拟定,正在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近期将发布。”市计生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鹿城、瓯海、永嘉、苍南和乐清已经出台了关爱失独家庭政策,其他县(市、区)相关政策也已在拟定中。
补助失独家庭2万元养老享优惠政策
鹿城区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失独家庭扶助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今年将投入220万元用于帮扶计生特殊家庭。对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死亡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给予公益金补助2万元;对失独家庭再分娩产妇,开展上门慰问,并发放一次性慰问金1000元;失独家庭经诊断属不孕不育人群,需开展相关诊断、治疗、胚胎移植(试管婴儿)等技术后再生育的,凭医院诊疗单、病历和收费依据给予报销补助2万元;对于离婚或丧偶单亲失独家庭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扶助标准由现在每人每月补助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
该区通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并进,确保“失独家庭”老有所养。为60周岁以上“失独家庭”提供居家养老智能化生活便民服务,免费安装“一键通”和提供月租费;对年满49周岁以上失独家庭成员自愿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予以补助伙食费;自愿进镇办敬老院的,补助标准总体不低于当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保障水平;对年满60周岁的失独老人自愿进指定公办(或民办)养老机构的,给予补助伙食费、管理费及标准房间的床位费。
再生育补助2万元
免费入住敬老院
瓯海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失独家庭全程关爱救助的通知》,对失独家庭从失独到终老等十一个方面进行帮扶,实行全程关爱救助。
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符合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家庭,养老保险费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实施特别扶助,对于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家庭,每人每月补助600元。给予抚慰,对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死亡的家庭,财政给予抚慰金2万元。鼓励再生育,对于尚处于生育期且具备生育条件的“失独家庭”,提供系列再生育技术信息服务,同时还享有“助您好孕”项目经费补助2万元。提供就业培训,对于年龄在49周岁以下且有就业能力的“失独家庭”成员,开展免费就业培训,帮助拓展就业门路、增加就业机会。实施健康关怀行动,建立全区“失独家庭”成员健康档案;提供养老自助套餐,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免费入住敬老院,入住民办养老机构养老的,每人每月给予800元的养老补贴,并提供居家养老等公共服务。
昨天市民的来电大多聚焦社保、新居民等问题,对此,仇杨均表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在相关部门调查清楚后,两周内给予答复。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问题,相关部门要立即给予办理解决。记者 周大正




上一篇:郑州市政协委员陈书策、刘清江在联名提交的《关于关爱失独家庭的建议》
下一篇:广州今年将建立“失独”家庭扶助金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