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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政策:青岛率先在全省推行医养结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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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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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 21: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
老人“失能”“失独”谁来照护?

*民建青岛市委建议

  建立失能老人社会保障制度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在青岛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约有25万人,在全国完全失能的老人则超过1000万人。这些老人谁来照护?民建青岛市委日前建议,应从制度层面对这一特殊群体提供系统的保障,以解决万千家庭的后顾之忧。

  问题:民建青岛市委调研发现,有失能老人的家庭压力极大,全家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节奏都会彻底改变,长期照护者可能会心力交瘁。此外,也会导致整个家庭“因失能致贫”。这种状况在农村更为突出,由于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严重弱化。但在传统家庭支持功能弱化的同时,社会养老服务的体制性障碍日益突出,近一半的养老机构拒绝接收失能老人,现在的公共财政支出在这方面也存在制度缺陷。

  对策:民建青岛市委认为,政府应从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高度出发,尽早推进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减轻此类家庭的负担。为此,民建市委建议,青岛要积极探索社保新模式,一方面试行长期照护的商业保险,同时积极探索完善渐进式的低水平、广覆盖、强制性、社会化的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由于长期照护成本居高,所以单纯以福利模式来解决费用问题并不现实,完全采用社会保险也非常困难。民建市委认为应采取包括福利、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个人分担、社会基金等多位一体的筹资方式。

  据了解,2012年7月1日起,青岛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医养结合制度,即把残疾、失能、半失能等需要长期护理的参保老年人医疗费、护理费纳入护理保险基本支付范围,以减轻其经济负担和家庭负担。民建青岛市委认为医养结合制度要在全市“开花结果”,还须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法律法规和相关促进发展的扶植政策,尽快出台促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发展规划;根据当地老年人口的卫生服务需求和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状况等要素,对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进行规划布局,强调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与现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有机衔接;为完全失能老人提供机构养老服务,还可以建立“老人暂管”机构,推出临时暂管老人服务,短暂接收需要24小时照护的老人,让其子女有时间处理特殊事务。


农工党武汉市委呼吁

  社会应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关爱

  1973年起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我国也形成了庞大的独生子女家庭群体,且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陆续进入老年。独生子女弱冠之年早逝,已进入中老年的母亲又大多不能再生育,使得以支点集中、相对稳定的中国特色的独生子女家庭结构,出现了家庭整体结构性瓦解。由此带来的婚姻安全、家庭和谐、道德伦理、养老风险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已不容忽视。

  武汉市现有常住人口970万人,户籍人口837万人,其中独生子女家庭113万户,一孩家庭积存率达68%。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扶对象2868人。针对这一现状,农工党武汉市委在2013年武汉市两会上,聚焦失独群体,建议对“失独”父母的关心、关怀、关爱应从国家政策不断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民政、残联、老龄委、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加大力度:一是构建“失独”父母的社会监护制度,逐步建立监护人选择及监护人之间的层级推演选择制度。二是完善经济扶助制度,解决“困有所帮”的问题。三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在大病救助、住院护理照料、提高医药费报销比例等方面对“失独”家庭以倾斜,解决“病有所医”的问题。四是完善多元养老体系,建立健全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供养为支撑的“新型机构养老”机构,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五是构建精神抚慰机制,解决“痛有所抚”的问题。通过政府提供资金,建立以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等政府部门为主导,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市场机制为补充的多元精神抚慰机制。六是建立身故服务机制,解决“亡有所葬”的问题。社区和民政等部门要将“失独”父母视作五保人员,利用地方政府财力,在他们身亡后提供免费的殡葬“一条龙”服务。(记者 陈国方 通讯员 谢瑾)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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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19: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岛老人有这等幸运?未之有也。我岳父今年整90岁,刚刚去世不久,重病住院期间,告知街道办事处,都不来看看。不知上文所说的青岛是否是本人所居之青岛?唉!媒体呀,霉提,何时你能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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