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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持续关注失独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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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6 09: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侠N枝梅 于 2019-7-26 09:48 编辑




【编者按】:近日,正在召开的“两会”吸引着全社会的关注和热议,我们“爱在蓝天之家”作为“同命人”的心灵港湾、温馨家园,也一直关注与失独群体相关的话题和报道,现将“两会”部分代表和委员有关失独群体“加大帮扶力度、加强经济救助、完善养老体系、构建失独家庭扶助制度”等提案和建议整理出来,供大家了解参考 。同时,后续还将持续收集整理相关信息,敬请蓝天家人们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持续关注失独群体

失独家庭、伤残家庭是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出现的一种“特殊家庭”,失独家庭经常会陷入情感封闭、与社会脱节等境地。失独家庭普遍存在经济状况不好、心理健康状况较差、患病率较高和照顾资源缺乏等特点。目前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
其中70%~80%的失独父母存在精神创伤或心理障碍,近半数患有抑郁症,慢性病患者超过六成。
失独家庭父母的养老业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家对这个特殊群体生活及养老的立法保障体系却并不完善。
继2017年杨莉联合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提出《关于强力推进关爱“失独者”扶助政策和制度的建议》后,在失独群体的不断抗争下,推动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失独群体的扶助政策,但由于政策的调整力度小,失独群体的生活依然堪忧的现状,促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持续为失独群体发声,把失独群体“等不起、不能等”的迫切心情如实通过提案、建议反映给国家相关部门,促使加快制定《失独家庭扶助条例》,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切实保障失独者权益。每到两会召开期间,失独群体也在盼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能敢于正视问题,为人民负责。现就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及失独群体方面的提案、建议、谈话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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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英才建议加强经济救济,
提高失独老人的救助扶助标准,
将失独老人纳入全额医保
(联合日报政协山东省委员会机关报)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刘英才将提交《关于失独家庭医疗费用纳入全额医保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建议》等4份建议。
“随着时间的推移,失独家庭的父母年龄越来越大,患病的越来越多。为了让失独家庭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在物质生活得到保障的同时,让精神得到慰藉。”刘英才建议,摸清失独家庭底数,制定财政预算计划,设立专项医保资金,纳入中央财政支出。在失独家庭应享有的正常优惠政策外,根据所属地方便就医的原则,指定就医单位,为其每年健康查体。
为解决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刘英才也提出了具体建议:加强经济救济,提高失独老人救助扶助标准,改善经济状况;加强政府投资,扩建养老院,使失独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和帮助失独老人实现自助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加强对失独家庭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活动;加强鼓励和推广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失独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加强落实保障房优先安排等。

全国人大代表李潞
以“失独”老人为重点关注群体,
向大会提交关于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信息来源:沈阳新闻广播网)
向大会提交关于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障老年人都能过上有质量、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建议成立失独老人养老机构,设置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也便于失独老人抱团取暖,开展互帮互助。
建议政府建立失独老人关怀基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补贴失独老人的生活;动员社会组织及个人募捐筹集资金,社会慈善机构联合其他部门向社会筹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的监督。
建议政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定期对失独老人进行家庭访谈,开展专业的心理疏导,帮助失独老人走出心理阴霾。

全国政协委员刘卫昌建议加大
对失独老人家庭帮扶关爱的力度
(信息来源:中国社会报)

3月7日下午,刘卫昌委员参加了福利与社会保障界别专题会,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均到会听取意见,在与会代表涌跃发言的情况下,他抢到发言机会,敦促解决失独家庭养老问题,获得认同:“失独老人没了子女,心里没了寄托,他们无法像其他老人一样期待子女‘常回家看看’,只能期盼我们国家和社会给他们多一些保障与关爱。如果该享受的政策得到不到落实,就容易出现社会负面事件。”刘卫昌表示,调研时他发现有的地方对失独老人的待遇落实或执行及时性不到位,各地发展不均衡,补贴标准也有很大差距,造成失独家庭之间的相互攀比。
“失独家庭面临的现实困难值得我们研究解决。”他呼吁,国家要从体制机制上寻找突破,妥善地照顾失独家庭。卫健委、财政部应该加大对这些失独家庭的经费补贴力度,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目前人力不足的问题。此外,除了生活照顾、突发疾病应对,他还建议组织心理志愿队伍,对失独老人持续开展心理咨询,帮助失独老人走出心理伤痛。
同时,他已根据前期的调研结果提交了提案,刘卫昌委员请张鸣同志向参与调研的各位转达他的谢意,表示一定会持续关注、呼吁、推动特服和养老保障,并与大家保持联系。

全国政协委员熊水龙建议制定
《失独家庭扶助条例》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拟提交《关于完善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其中建议实施独生子女照料父母带薪休假制度,以方便独生子女照料父母;建立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专项基金,帮助独生子女家庭防范风险。
针对失独家庭,他建议:
应构建失独家庭扶助制度之法律体系,制定《失独家庭扶助条例》,对失独家庭的扶助从立法上予以确定,在养老及医疗保障制度上给予政策优惠;
应提高失独家庭扶助金的标准,缩小地区差异;加大对失独家庭精神层面上的抚慰和人文关怀;
应帮助失独家庭最终实现自我救赎。

全国人大代表郭乃硕提交
《关于加大失独老人救助力度的建议》,
尝试出台《办理失独老人收养手续条例》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

郭乃硕认为,帮扶失独家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扶助、医疗救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多个领域,亟需发挥各方面的合力,完善失独老人的救助机制,特别是加大经济方面的救助力度。
建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指定医院帮扶 60 岁以上失独老人。对必须手术的失独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免予签字, 并安排护工护理。医疗费用可从医保中扣取, 护工费用可从“失独基金”中扣除。
二是提高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在不断上涨的物价面前, 失独者每人每450元的扶助金显得微不足道,对其生活的帮助无异于杯水车薪,个别地区还存在拖延发放现象。据此,建议根据国家财政收入状况和上一年度的消费物价指数, 制定动态化的辅助标准,并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是鼓励各地提供差异性补贴。不同地区的财政收入和消费水平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应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级负担的方法制订差异性的补贴方案。
四是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调动并合理引导社会上具有奉献意愿和奉献能力的群体,采取承包的形式,一对一进行长期帮扶。在城市,可以鼓励一个社会团体、一个企事业单位、共青团的一支志愿者队伍、党派的一个支部、大学的一个班级等,根据地域和可调配的资源,有针对性地对一个失独家庭提供长期的义务帮扶,当失独者遭遇侵权或民事纠纷,提请诉讼时, 法律援助中心能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协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是创新救助方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立“失独老人养护基地”,公办养老机构要为失独老人及家庭优先提供床位,安排专业人员对失独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鼓励民办养老机构为失独老人提供服务,民政部门可以给予相关的补助或政策扶持。
六是尝试出台“办理失独老人收养手续条例”。在法律的范畴内给予失独老人以最大的帮助。建立失独家庭的交流和互助平台,让老人们可以敞开心扉,互相交流,共渡难关。依托社区,把对60岁以上失独老人的日常照顾工作,作为评价社区总体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原文刊载于《蓝天之家微信公众号》    文 :大侠N枝梅    编辑:叶子    图:贵州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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