孬孬歪歪2011 2014-04-29 21:57
近日各大新闻网站报道,卫计委对于失独者申请国家补偿的答复是:暂无法律规定。
早在两年前,众多失独者向卫计委申请国家补偿,但直到本月底,卫计委才给出6个字的答复:暂无法律规定。
六个字,花了卫计委两年的时间;
六个字,冷酷无情;
六个字,给百万失独家庭当头一杀;
六个字,把千万孤独无助的老人逼到绝望!
何止失独家庭!中国所有家庭对于卫计委如此冷血的答复都极其不满,一方面他们都深深同情失独家庭,同时更产生了巨大的质疑:每年几百亿超生罚款用在何处?(仅张艺谋一次就被罚700多万元),政府诚信何在?每一个独生子女家庭都是因为响应了国家政策,才生一个孩子,而一旦发生失独事故,卫计委却置若罔闻,还以法律字眼来狡辩,以法律威严来吓唬,以法律外衣来逃脱,把自己的职责撇得一干二净。 郑重请问卫计委:
1、卫计委官员说失独补偿没有法律规定,但有没有法律禁止?
2、什么是暂无法律规定?你们的暂时是多久的暂时?一月、 一年、十年?还是至死不管?
3、你们开始研究失独问题和相关政策了吗?既然已经凸现了失独社会问题,那应该及时出台补救措施了吧?既然说是暂时的,那应该正在进行了吧?当初没有补救政策、没有风险评估,那么亡羊补牢不为晚。
法律条款是天上掉下来的吗?天天讲与时俱进,可卫计委还拿着30年前的政策条款,冠冕堂皇地说:暂无法律规定!如果你们对条款规定今天不修正,明天不制订,那么,海枯石烂了也见不到八字一撇。
失独补偿政策难在哪里?想一想,超生罚款政策,说有就有了;公车补偿政策,说有就有了;拆迁补偿的政策,说有就有了…. 这些补偿政策,有法律规定吗?请问卫计委官员们,你们屁股底下消耗了多少金钱?你们嘴巴挥霍了多少财富?这些有法律规定吗? 更令人气愤的是,卫计委前领导人说:“国家的政策造成了你直接的损失才会进行国家赔偿,而他们不是因为国家制定的政策造成了子女直接的死亡,这不是因果关系,所以国家是不给补偿的。”(见报道http://fashion.ifeng.com/a/20140428/40006068_1.shtml)很难想象,如此强词夺理、毫无逻辑的无耻狡辩竟出自所谓父母官的臭嘴。你作为官员出门坐豪车,成天不见人影,当然很难对别人的孩子造成直接的死亡。但按照这个官员的说法,医生完全可以不给患者治病,因为患者之病不是医生造成的;老师完全可以不教学生,因为学生缺少知识不是老师造成的;警察完全可以不去抓坏人,因为坏人不是警察造成的.... ,我想,这个官员如果还是活着的话,他的人性已经死了,足见有的人活着,其实死了! 客观的说,每一个家庭都要面对多种不确定的风险。失独者的诉求,也是为了千千万万家庭的基本权益。每一个家庭都有权利监督卫计委的行使职责,有良心驱动来谴责卫计委的不作为。失独者的诉求,并不是为了补偿,而是拷问政府的人性、诚信、职责和作为!因为独生政策,才使得失子家庭的悲剧雪上加霜、火上加油。卫计委是否在研究应对补救措施,以最大限度的人性政策,安抚失独痛苦,还是在研究狡辩的词汇、忽悠的权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