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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佛山讯 记者黄晓晴报道:佛山市拟提高失独夫妻的扶助金,并于24日在佛山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佛山市对本市户籍居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扶助金标准由原300元提高到80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受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扶助金标准由原200元提高到4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新补助标准拟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截至去年12月,禅城区一个区就有失独家庭近200户。
黄晓晴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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