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在中国现有的法律里,具体提及 失独者(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只有一句话。而这背后,是数十万失独家长面临老年生活的凄惶。 长期以来,失独者的法定赡养人缺位,就医做手术或入住养老机构时常遭遇无人签字担保的困难。
为改善这一境况,2015年12月1日上午,约300名失独者从全国汇聚而来,在北京知春路的 国家卫计委办公区前,建言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称《计生法》),从法律上明确失独者的权益。 目前,对全国范围的失独者人数尚未有精确统计。但根据卫计委数据,在2013年,全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失独者有40.7万人。
12月1日一早,北京的雾霾浓度严重超标,气温接近0度。在灰黄色的浑浊天空下,来自全国20余个地区的失独家长仍按原本的约定,聚集在卫计委门前。
他们大多戴着标有“失独者”字样的白帽,停留在卫计委门前的人行道上。而在一侧的辅路上,停着四、五辆空公交车,将他们与主路上来往人车的视线隔开。这群失独者按所在区域划分,各有小旗标识,仅财新记者所见就有来自新疆、内蒙古、湖北、湖南、浙江、黑龙江等省份的家长。
这一次失独家长们的集体建言活动,从“全面二孩”政策公布后就在失独者群体中酝酿。
湖北省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失独父亲告诉财新记者,失独者普遍认为这是一个机会。因为放开全面二孩后,《计生法》需要修订;他们认为,应趁此机会推动《计生法》修订关于失独者权益的相关内容。
在现行《计生法》中,提及失独者仅有一句话——“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一位来自东北的失独父亲手拿《计生法》文本,指着这句话,对财新记者说,“太模糊了,需要细化它”。
从多位失独者的言谈中,财新记者了解到,失独者们希望通过立法确立两方面内容:一是希望明确政府部门承担失独家长在法律上的赡养人责任;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失独抚慰金计算标准。
赡养人的提法出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系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责任是,“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失独者普遍表示,确立这一点,是为解决失独家长在做手术、入住养老机构,或在其他需要子女出具同意书的情况下无人签字的困境。
此外,自2008年起,政府便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夫妻双方分别领取每人每月不低于一定数额的扶助金。2014年起,中央规定的扶助金基本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
然而,在扶助制度的执行中,各省因财力的不同,实际发放的扶助金数额相差悬殊。例如,据单先生称,在福建、广东的一些地区,扶助金可以达到每月2000元,而在其他一些地方,则只依据国家所定的最低标准发放。
一位失独家长单先生说,“这让大家感到不公平,希望在修法时确立统一标准”。
此外,在保障失独者权益的法规或政策表述上,目前只有一份中央层面的通知作为依据。
2013年,国家卫计委等中央五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但失独者们普遍表示,各地政府对该文件执行不力。他们认为,只有在法律层面确立了相关权益,各地政府在执行时才无法再推脱。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期安排在双月下旬的惯例,下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该在12月下旬召开。
如果此次常委会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全面二孩政策最快将于12月底落地。
一位网名为“失德”(音)的吉林省失独父亲表示,这次建言活动没有组织者,大家都是自发前往。据上述湖北失独父亲称,全国共有几百个失独者家属组成的QQ群,几乎每个群都有几百人,一些信息和想法会在群里分享。
他们中的不少人,在今年5月就曾聚集在卫计委门口进行“柔性陈情”,提出与此次建言的类似诉求。
当时国家卫计委出面回应称,将从省级层面文件开始推动,改称失独家庭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但对于“政府部门承担失独家长在法律上的赡养人责任;各地政府于民政、卫计或其他部门系统下,逐级设立专责处理失独家长问题的职能部门”等其他家长要求,则未有明确承诺。
来自上海的单先生表示,国家卫计委曾答应于今年8月20日与失独者代表进行会谈。但会谈在日期临近时又取消了,“至今没有给任何说法”,单先生说。
在12月1日的聚集现场,失独者与戒备警力之间互动平和。单先生说,失独者们也希望有更好的平台能和政府进行正常的沟通,但目前还没有。
12月1日上午10时左右,聚集在卫计委门前的失独者们,推举了5名代表进入卫计委进行会谈。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国家卫计委仍未做出回应。 2015年12月01日 16:0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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