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沉默 于 2014-2-28 21:43 编辑
就上访,上诉,起诉,行政不作为一词的解释
我就把大家常用的词汇的解释和定义,在网上搜寻一下,发来供大家参考,看看我们在维权道路适合那一个。
上访
即群众越过底层相关国家机关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意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意见,反映出群众对上级政府的信任,是我国特有的政治表达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上访是群众反映意见、上层政府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途径。根据上访的事件起因(理由)上访分为有理上访和无理上访,但总的来说上访多是因问题在当地政府得不到解决或解决不合理而引起,针对的往往是权力和资本结合所产生的不公平现象,例如贪污腐败、黑恶势力与政府勾结,因此针对上访者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
上诉,
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起诉:
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另有同名电影。
行政不作为
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 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首先我要说的,有些人说“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我们的利益”,这句话本身没有错,但这话在我们失独维权上有点大了,给人有感觉是“拿大旗当虎皮了”意思,大家都知道,我们现在是无“法”可依,我们怎么能拿起法律的武器?
在这里,我可以直率的告诉大家,“上访”是我们唯一可走的路,其他都是骗人的把戏。上访不但现在要走,以后也要走,我们要维权就只能走“上访”这条路(社会的帮助也是必要的)。
在一个我可以告诉大家,我的目的就是要唤醒大家,动动大脑,想想我们该跟谁走,谁是真正帮助我们的人。你们也很冥茫,就象一个人掉到水里,就是一个稻草,也紧紧抓住不放,哪能怎么样呢?能救命吗?
我也是一个知趣的人,用不着大家说我,在适当的时候,我会用我的方式离开所有的失独群的,那时我是会很伤心的,我是不会再回来的(因为那是我自己选择离开)。可以告诉大家,我的生活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就因为大家都是同命人,我是想帮帮大家(说明一下,我这个人没那么高尚,只有人性),同时也帮助了我自己(大家的力量)。我的家现在来说不算完整(因为孩子走了),但还是一个家。我还得守住我自己这个小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