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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2013年数据显示,我国失独人口每年以7.6万递增。据相关学者估算,目前全国失独人口不低于100万。4月21日,来自全国的240余名失独父母代表进京,向国家卫计委咨询政策、表达诉求。前日,卫计委发布答复意见书,针对失独者提出“给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国家行政补偿”的要求,答复意见书中称“没有法律依据”。意见书显示: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为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帮扶救助已做出制度安排,并不断加大扶助力度。如国家自2008年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残扶助制度。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助关怀的政策措施,从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自今年起,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 作为一个独生子女的家长,每当与境况相若的同事谈及晚景时,都不免心生凄凉之感。当像我们这样的家长老去的时候,孩子将背负上有老下有小的沉重社会责任,而且无人可以分担。老人没病没灾时好说,万一生了病,孩子要想处理好照顾老人与兼顾繁重工作、家庭生活之间的巨大矛盾,谈何容易?老人又何忍让自己的独生子女身陷两难的境地?老人纵使铁下心来驱使孩子给自己服务,他(她)也分身乏术啊!
日前笔者在听山东省计生委专家讲课时,他明确提出一个观点:独生子女家庭为了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牺牲”。请注意,他用的字眼是“牺牲”而不是像国家卫计委所说的“贡献”。这种牺牲,大多是被迫的、非自愿的。独生子女家庭中的父母,不仅将面临晚景堪忧的困苦,而且还面临巨大的失独风险——老无所依更加令人忧心忡忡。
凭什么这些人要做出白白的牺牲?国家和社会给他们合理的补偿难道不应该吗?我们不妨算笔账。按目前的标准,城镇每人每月扶助金340元,一年就是4080元。这个标准,大约相当于一名中等发达地区产业工人一个月的月薪。失独家庭如果没有失独,当他们老去的时候,至少可从子女那里获得两类补偿:一类是经济上的,一类是精神上的。不算子女平时给父母的钱,子女每年给父母买节礼花的钱,恐怕也不止这个数。假定两位老人每年因病需要住院治疗两个月,如果没有子女照料,就只能雇护工按小时或按天给人家计费。在人工费用水涨船高的今天,这笔花费也颇为不菲。更何况,护工照顾总归不如家人照顾更细心更周到。周末团聚,给老人带来的天伦之乐,那是对他们精神上的最大慰藉。这个没法算经济账,却是老人实实在在的损失。
从法理上讲,失独家庭要求行政赔偿与补偿没有根据,是因为法律专家指出,行政赔偿针对的是国家行政实施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导致的损害,国家计生政策同失独本身并没有必然联系,这是一种偶然的结果。但是,从情理上来讲,失独家庭疾病、养老都面临着巨大问题,国家有义务对他们实施救济。一年年收的社会抚养费去向不清,也该有一部分用到这种正当用途上。早日确定简便合理的救助程序和适度可调的补偿标准,才能早日安慰失独父母的凄苦之心。
(涧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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