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者之家 - 绿城科技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失独者之家交流群

社区广播台

查看: 1683|回复: 4

将“失独家庭”列入扫黑除恶对象,怎么想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3-30 08: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什么样的人可以被归为“黑社会”?湖南湘潭广场街道福利社区给出的答案,让人有些无语——将失独家庭列入其中。
        近日,多张名为“扫黑除恶十类重点工作”的展板图片在网上流传。展板罗列的十类工作中,“失独家庭人员、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监管对象”赫然在列,展板落款为“广场街道福利社区宣”。当地有关部门对此回应称,出现这样的描述是“工作的失误”,已经撤下展板,目前正在跟失独家庭协调处理此事,很快将有处理方案。
将失独家庭被列为扫黑除恶对象,如此操作,非但会给那些饱受失独之痛的父母带来伤害,对民众而言也会觉得无法理喻、荒诞无稽。
       尽管遭到当地居民投诉、抵制之后,涉事社区承认“内容不妥”,且已经全部撤下,但仅将其归因于“工作失误”,很难让人接受——作为社区面向公众展示的宣传展板,对其内容理应严格把关、严谨斟酌,从起草、审核、制作到展示,这得有多不走心才会出现如此荒谬的“失误”?为什么直到民众发现才意识到“失误”?
正因如此,有些网友戏称,“失误不会是失误的,只是不小心把心里话给说出来了。”
      因遭遇巨大的精神创伤,失独家庭的生活际遇备受社会关切,那些失独父母是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给予关怀的特殊群体。如新闻中有市民所言,即便“失独群体偶尔向上级表达诉求,也都是合情合理的”。再退一步讲,哪怕是有些地方曾出现过个别失独者上访主张权利的现象,除非查实有组织领导或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节,否则就不应将其与“黑社会”、“恶势力”扯上边儿。
        同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确实可能会给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带来隐患,有必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但是有关部门应该多从该群体得到有效监护上下功夫,而非将其列为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监管对象。
       毋庸讳言,扫黑除恶是保障民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举措,但前提是“依法”,这也是中央三令五申的。而“依法”二字也要求,对于哪些人、哪些行为、哪些现象属于“黑社会”、“恶势力”,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而不能随随便便将无关人员归类、认定。
       不是所有跟安全隐患沾边的,都是黑恶势力。把“扫黑除恶”当成筐,不管妥当与否统统往里装,不仅难以集中精神精准扫黑除恶,更可能误伤无辜民众,进而滋生不安定因素。
        就此看,失独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被黑恶”,或许不止是简单的“工作失误”,也不止是业务素质问题,还可能暴露出涉事社区工作人员对失独家庭的防范心态,和机械对待“扫黑除恶”的痼疾。
       眼下,当地有关部门正积极处理此事,态度颇为端正,这值得肯定。但将失独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列为“扫黑除恶”工作重点,虽是个案,个中暴露的不当心态却需要反思——对失独家庭和那些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者应多些关怀与帮扶,而不是将其视作包袱或该清理的对象。
            2019 3 27  快资讯






上一篇:失独家庭需要关怀而不是防备
下一篇:别再把涉黑涉恶摸排箭头对准失独家庭了
爱在失独者之家
发表于 2019-3-30 09: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搞政治宣传如此不严肃,搞宣传板单位领导不审查一下就放在宣传栏上,这也太不认真(工作)了。可见这里的领导工作是不认真负责的,不作为的。这样的领导必须辞职,不要再找任何理由了。
很好,今天上网很顺利,不知道前几天怎么了?上不去网。
发表于 2019-3-30 19: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揭露并斩断伸向失独家庭的黑手!
呼吁政府兑现承诺
发表于 2019-4-3 12: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将“失独家庭”列入扫黑除恶对象,怎么想的?”  这帮畜生就是想借“扫黑除恶”之名,整治遵纪守法的、无依无靠的“失独家庭”,这帮人都缺德到家了。
爱在失独者之家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